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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关于公布中国药学会主办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2-10

本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32号),现将中国药学会主办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4项予以公布(见附件1)。详情请查询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cmegsb.cma.org.cn)。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施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认真做好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实施工作

项目申办单位对项目负主体责任,应严格执照《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32号)要求和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项目开展过程须依规、守法,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质量,主动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我会将加强对申办单位及项目举办过程的监管,有效防范、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规范执行,并将采取网络、电话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执行项目进行抽查。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办单位请于举办项目前登录“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报备项目举办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以便于广大学员及时了解项目筹办情况。举办项目收取费用要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项目举办过程须依规、守法。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质量,并规范发放学分证书。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

(二)各申办单位要主动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申办单位须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办班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报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自觉接受项目举办地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监管,并于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通过“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附件2)、项目活动日程表、考试试题、学员通讯录(请使用系统提供的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使用情况简介表(附件3)。

(三)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管理和发放按照《关于印发<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002号)《关于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全面启用电子学分证书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023号)等有关要求执行。学分证书不得收费。

(四项目实施时,申办单位需下载“2023年中国药学会主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信息表(见附件4)”。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采用电子化方式发放,学员可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自行查询和打印。

(五学分证书查询和打印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用电子化方式发放。员可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自行查询和打印。流程如下:点击首页“学分查询(试点省份/单位可打印)”后依次输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学员姓名”,点击“查询”,找到相应记录,点击“打印学分证书”。

三、为提高项目实施效果,改进培训质量,在举办培训班时,请学员参会人员填写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参会人员满意度测评表(见附件5)”。

四、各办单位项目执行完成后2周内需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cmegsb.cma.org.cn,填写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同时,将项目总结、文字及声像教材、考试试题、日程表、学员信息表电子版和参会学员签到表(纸质版)、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参会人员满意度测评表等资料,报我会学术部(继续教育部)存档、备案。

五、联系方式与联系人: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2号中国药学会

联系人:学术部(继续教育部 王志钢  郭海英    

联系电话:010-67095594   010-67095859  

E-mail:jxjyb@cpa.org.cn 

附件1:2023年中国药学会主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pdf

附件2: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docx

附件3: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材使用情况简介表.docx

附件4: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参会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5: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满意度测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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