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学会继续教育发展规划。
2. 审议和制订学会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3. 组织制订、监督实施继续教育工作计划,进行继续教育项目审议、考核和评估。
4. 审议提请学会及常务理事会研究的继续教育工作报告。
5. 动员和组织广大会员和药学工作者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6. 承办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工作。
二、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吴春福
副主任委员: 姚文兵 肖小河
委员 (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坚成 王献仁 冯婉玉 宋少江 张伶俐 张相林 杨波 陈万生 罗兴洪 梅丹 章映欢 蓝煜 缪丽燕
秘书由继续教育部负责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