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2年11月19日中国药学会23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财务与基金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与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监督检察财务与基金制度执行情况;
3.负责审议制定和修订财务与基金管理办法;
4.讨论和决策财务与基金合理使用等重大事项,并制定使用方案,提出合理使用药学基金的建议并审查基金使用申请;
5.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年度财务报告;
6.承办常务理事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丁丽霞
副主任委员:颜江瑛
委 员 (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桂忠 白礼西 李 晶 胡季强 曹洪杰
秘 书 由秘书处办公室负责人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