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2年11月19日中国药学会23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组织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督促检查《章程》执行情况,对有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负责对《章程》解释和说明;
2.指导发展会员和会籍管理工作,提出发展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名誉会员、单位会员的意见和计划;
3.组织制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换届改选方案;
4.根据医药卫生及与之相关学科发展的需要,研究提出组建或调整分支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对分支机构人员组成进行初审;
5.审议组织机构的设置,工作职责和有关细则,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调查研究组织机构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工作报告或建议;
7.承办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工作。
二、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丁丽霞
副主任委员:张晓东 张耀华
委员 (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福清 张 伟 张 强 张河战 张爱萍
秘 书 由组织工作部负责人担任